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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区科学技术传播工作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来源:宁夏科协   发布于:2023-08-01

各全区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互联网时代舆论生态、媒体格局、传播方式发展趋势,加快建设多层次、广覆盖、有活力的科学技术传播工作体系,积极打造基层科协、学协会、媒体平台跨界融合的传播矩阵,着力构建形态新、机制活、效果好的科学技术传播新格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传播中心将组织实施全区科学技术传播工作体系建设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组织开展全区科学技术传播体系工作调研

  针对全区各类传播主体开展调研不少于12场次,包括但不限于市(县、区)科协、全区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研院所、媒体单位(包括传统媒体和新媒体)。

  (二)组织举办全区科学技术传播沙龙

  围绕科学技术传播工作面临的形势、科学技术与传播媒介融合发展、新媒体在科学技术传播工作中的作用等方向组织举办科学技术传播专题沙龙不少于4场次,每场应有2名专家围绕专题做主旨报告,每场沙龙的参加人数应不少于20位。每场沙龙应形成1篇专题文字成果(不少于3000字)。   

  (三)组织举办全区科学技术传播论坛

  围绕科学传播、技术传播、数字传播等方向设立论坛议题,邀请院士、知名专家不少于5人做主旨报告;设计高端对话环节,围绕科学技术与传播媒介融合发展开展对话交流,对话嘉宾现场与参会观众互动交流;会议规模不少于100人;论坛后形成决策咨询报告1篇(不少于5000字)。

  (四)建立全区科学技术传播矩阵

  建立涵盖市(县、区)科协、全区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研院所、媒体单位等传播主体的全区科学技术传播矩阵,制定工作规则和活动机制,传播矩阵成立和工作机制作为项目成果在全区科学技术传播论坛期间发布。

  二、项目经费

  9.8万元。

  三、实施周期

  自项目任务书签订后至2024年9月1日前。

  四、申报资格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区学会、相关企业、高校、媒体单位等,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二)各申报单位应设立独立账户,并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区学会,不受理申报:

  1.近两年未参加年检或2022年年检不合格;

  2.2022年受到民政厅行政处罚的;

  3.除不可抗力外,2022年未按要求完成宁夏科协有关项目的。

  五、申报方法

  (一)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有联合协作单位的,联合协作单位负责人也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单位于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报送自治区科学技术传播中心,同时提交电子版(邮箱:nxkxjscbzx@163.com)。相关资料登录宁夏科协网(网址:http://www.nxkx.org)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三)项目申报书要求要素齐全、主题鲜明、目标明确、结构清晰、形式和内容规范准确。表内各项表述不够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逾期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不规范的项目,不予受理。

  六、有关要求

  (一)项目应于2023年内启动,2024年9月1日前完成。

  (二)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财政经费管理规定执行。申报单位未明确承诺将严格执行此规定者,将作无效申报处理。

  (三)项目应由申报单位承担执行,严禁项目转包,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担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四)项目实施应接受自治区科学技术传播中心监督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应配合项目管理工作,按要求提交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成果、活动信息、结题总结等相关材料。

  (五)项目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宁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所有,项目承担单位如需单独公开发表或发布成果,须取得宁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书面同意,并注明“宁夏科学技术传播工作体系建设项目研究成果”。

  (六)项目采取专家评审、现场答辩方式择优确定承担单位,专家根据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指标(权重)包括:人员配置(20%)、实施基础(15%)、实施方案(55%)、经费预算(10%)。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玉铭  0951-5085097

  电子版申报书收件邮箱:nxkxjscbzx@163.com

  纸质版申报书邮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广场西路自治区科协综合楼6楼宁夏科学技术传播中心(750011)

  附件:全区科学技术传播工作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传播中心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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